作者: 时间:2021-11-25 点击数:
根据《湖北商贸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文件精神,学院组织了2021级工商管理类(部分)学生专业分流工作。经学生个人志愿填报,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小组综合审定指导,现将2021级工商管理类(部分)学生专业拟分流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及时向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工作小组反映。联系电话:027—87775731 联系人:杜老师。 附件:2021级工商管理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(部分)
会计学院
2021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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